突发!出口退税重大调整!新能源汽车退税率将降至 9%,这类产品直接取消退税,抢运潮或将来袭
导语
10 月 12 日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《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29 号)。公告明确,自2027 年 4 月 1 日起下调新能源汽车出口退税率,同时取消电子烟设备装置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。政策落地叠加节前出货旺季,或将催生一波出口前置抢运行情,航运、外贸企业需提前布局。

核心政策要点梳理
1️⃣ 新能源汽车:出口退税率由 13% 下调至 9%
自 2027 年 4 月 1 日起,新能源汽车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从 13% 下调 4 个百分点至 9%。 产品覆盖纯电动乘用车、插电混动乘用车、新能源客车、新能源货车等,具体范围以公告附件 1《新能源汽车产品清单》为准。
2️⃣ 电子烟设备、部分竹制品:取消增值税出口退税
同样从 2027 年 4 月 1 日开始,取消电子烟设备装置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。 本次调整不只包含电子烟相关设备,还涵盖部分竹材、竹制品,产品明细详见附件 2 清单。
3️⃣ 消费税政策维持不变
上述需要征收消费税的产品,出口消费税政策不做调整,依旧执行消费税退(免)税政策。

关键判定规则:以报关单出口日期为准
公告着重说明:本公告产品的出口退税率,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作为判定依据。
👉 也就是说:2027 年 3 月 31 日是重要分水岭。 只要报关单出口日期在 3 月 31 日及之前,依旧沿用旧退税标准;4 月 1 日(含)之后出口,则执行新政策。
航运物流预警:或迎来节前抢运高峰
2027 年春节为 2 月 6 日,本身就是传统的外贸出货旺季,而退税新政 4 月 1 日生效。 双重因素叠加之下,大量新能源汽车出口企业,很可能会选择提前排产、加速交付,抓紧完成车辆集港、滚装船订舱、报关出口,力争赶在政策切换前完成出口申报。
这会带来直接影响: ✅ 滚装舱位、港口集港压力阶段性上升 ✅ 短期出口出货量集中释放,抢运行情可期。建议尽早规划订舱与出货节奏,规避舱位紧张、延误带来的损失。
📎政策文件信息
政策名称:《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》
文号: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29 号
发布时间:2026.10.12
实施时间:2027.04.01
发布单位: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
官方政策原文:
https://szs.mof.gov.cn/zhengcefabu/202610/t20261012_4002592.htm
附件1:新能源汽车产品清单
https://szs.mof.gov.cn/zhengcefabu/202610/P020261012324330026090.pdf
附件2:电子烟设备装置等产品清单
https://szs.mof.gov.cn/zhengcefabu/202610/P020261012324330241062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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